孔水荣债权—申报公告

申报人:

联系方式:15757467576

承办时间:2025.11.07

孔水荣债权申报公告

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0日裁定受理孔水荣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,并于指定浙江法校(宁波)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。

现就债权申报事项公告如下:一、申报时间:孔水荣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;二、申报地点:浙江法校(宁波)律师事务所;地址: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研发园C15幢8楼,债权申报联系人:马律师15757467576、陈律师18067505043,邮政编码:315040;三、债权申报示范文本可到浙江法校(宁波)律师事务所网站(http://www.faxiaonb.com)法校公告中下载;四、申报注意事项: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、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。逾期申报者,可以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,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,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。孔水荣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。

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 年11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(地址: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)。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。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;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,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。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。每位债权人仅能派一人出席会议。

 特此公告。

孔水荣申报表格、申报材料.zip